审判庭上开“课堂” 来源:齐鲁晚报 2017年06月07日 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把审判庭列为学校的法制“课堂”,让学生们到审判庭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旨在增强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图为,2017年6月5日,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庭,法官高广世(右一)在庭审结束后与枣庄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本报通讯员 吉吉吉 种法亮 摄影报道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