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高新区取缔11家“小散乱污”企业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李晓东)6月14日,记者从高新区环保局获悉,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依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高新区发布公告,依法取缔11家“小散乱污”企业。
  “小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具体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此次取缔为11家企业为第二批“小散乱污”企业,分别为潍坊森达风筝场、欣诚床垫厂、傅全恩涂料加工、鲁能建材、王德军塑料颗粒加工、宏达锻造厂、赵连志锻造厂、杨秀刚锻造厂、顺德家具厂、老谭家具厂、龙胜广告。
  公告要求此11家企业限期于2017年6月15日前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凡超过期限或拒不纠正的,自2017年6月16日起,区环委会将组织环保、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干涉或阻挠执法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小散乱污”企业业主和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