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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拉了19人客车司机被刑拘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张焜)客车驾驶员张某驾驶超员19人的客车进入潍坊城区后,被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巡逻交警查住。24日,据了解,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张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刑拘,近期将被移交至检察机关以提起公诉。
  今年6月26日早上8点多钟,潍坊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辛铭和同事在辖区巡逻。在宝通街和月河路交叉路口附近,辛铭和同事发现,一辆客车正沿着非机动车道自西向东行驶,遂要求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这辆客车是往返于安丘南逯与潍坊之间的。驾驶员张某很快拿出了自己的A1A2驾驶证及其它证件。经检查,民警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当民警向车内望去时,发现似乎有人站在车厢过道里,遂上车进行检查。
  “车厢过道里站满了人,明显超员了。”民警告诉记者,经过检查,当时车内共45人,但该客车核定载客人数仅为26人,超员19人,已属于严重超员。
  从2007年就开始驾驶客运车辆的张某似乎并没有太在意超员的问题,他说,6月25日是农历的六月初二,当地有回娘家的习俗。6月26日,恰逢周一,“回娘家”的人流和上班的人流汇在一起,车上的人就多了一些。以前他也曾遇到过几次超员被查的情况,就是被罚款、记分处理。
  “仍有驾驶员没有意识到,超员过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辛铭告诉记者,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就属于严重超员,可以立案侦查。
  据介绍,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刑拘。被刑拘后的张某后悔不已,因为他随后就会被移交至检察机关,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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