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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民营卫生站被罚35万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刘腾腾) 社区民营卫生服务站从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假药,然后打着正规医药经营公司的名义销售,被罚款近35万元,当事人也被移交公安机关。9日,青岛市食药局曝光两起食药违法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青岛市食药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市北区某街道一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卫生服务站中药库发现土元、柴胡、天花粉、铁树叶、重楼5种中药饮片,标注生产企业均为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公司,其标签为手写。执法人员对上述中药饮片进行了抽样和扣押,对当事人的财务凭证进行了提取。经调查核实,上述批次5种中药饮片不是安徽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当事人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位购进并使用多种中药饮片,应依法认定为假药,货值金额84151元。
  根据规定,青岛市食药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购进使用的假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的处罚,合计罚没款346588.66元。此外,为该卫生服务站提供药品的个人已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被查处的还有一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味极鲜酱油案。2016年12月,德州市食药局在一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青岛某食品公司生产的“娃人”牌味极鲜酱油为不合格产品,移交青岛市食药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生产的酱油、酸菜两种产品三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样,经检验其氨基酸态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全氮、苯甲酸等四项指标不合格。今年2月,青岛市食药局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味极鲜酱油61桶,没收违法所得99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没款,并改正违法行为。
  青岛市食药局工作人员提醒,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市民可拨打电话12345举报,举报经核实无误,可获得食安举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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