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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再添大病保险特药定点药店

     齐鲁晚报枣庄8月28日讯(记者 韩微) 日前,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相关文件的规定,经药店申请,经办机构现场查验,拟确定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文化店具有枣庄市职工大病保险、枣庄市居民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定点药店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同时,18种“特药”纳入大病医保。
  除此之外,今年3月份,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杏坛新康药店(滕州市善国中路10-11号营业房)也层被确定为枣庄市职工大病保险、枣庄市居民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定点药店。极大减少了大病给市民带来的经济压力。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对特药实行“三定”管理,即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和定特药零售药店。
  凡需使用特药治疗的参保患者,需由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协助填写《枣庄市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患者持此表及基因检测报告、病理诊断、影像报告、免疫组化报告、门诊病历等材料,到市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审核备案,备案通过后凭责任医师处方到定点特药药店购药,实行联网结算。 
  而近日,18种“特药”也被纳入大病医保的消息,也受到了市民的极大关注。那么是哪18种“特药”呢?据了解,18种“特药”包括注射用地西他滨、培门冬酶注射液、注射用硼替佐米、来那度胺胶囊、达沙替尼片、吉非替尼片、盐酸厄洛替尼片、盐酸埃克替你片、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贝伐珠单抗注射液、西妥昔单抗注射液、注射用雷替曲塞、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单磺酸阿帕替尼片、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波生坦片、注射用重组凝血因子IX、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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