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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审仨周期两个月4406辆机动车被强制注销

     本报威海8月29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王远征) 6月、7月两个月,威海有4406辆机动车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合格被强制注销,其中,汽车926辆。
  根据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的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强制报废,所有人应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登记、拆解、销毁,并将登记证、号牌、行驶证交交管部门注销。
  通俗来说,机动车脱审三个周期后即使成色较新也会被视为报废车。据威海市车管所统计,仅在6月、7月份两个月,全市就有4406辆机动车因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而被强制注销,其中汽车926辆,当中不乏使用年限短、车况较好的车。
  对逾期未年检车辆,交警会即时将信息布控至查缉布控系统,逾期未检验车辆的驾驶人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将强制报废机动车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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