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施规范执法监察工作
本报鄄城11月8日讯(通讯员 冯妍妍) 近日,鄄城县安监局创新工作举措,通过中队长负责制、执法监察工作周例会制度、执法监察工作日志制度三项举措规范执法监察工作,保障执法监察公平公正。
一是执法检查实行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的中队长负责制。中队长不在岗的,由副中队长负责,法定工作时间进行执法检查时两人(具备执法资格)以上,使用执法记录仪,亮证执法,非法定工作时间进行执法的需报分管负责人批准。
二是建立执法监察工作周例会制度。由分管负责人召集,各中队书面汇报上周执法检查进展情况,计划内企业执法检查完成率,专家查隐患进展情况,专项检查进行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三是建立执法监察工作日志制度。各中队指定专人记录工作日志,日志必须全面记录当日执法检查、案件讨论等执法监察活动情况,日志记录详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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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执法检查实行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的中队长负责制。中队长不在岗的,由副中队长负责,法定工作时间进行执法检查时两人(具备执法资格)以上,使用执法记录仪,亮证执法,非法定工作时间进行执法的需报分管负责人批准。
二是建立执法监察工作周例会制度。由分管负责人召集,各中队书面汇报上周执法检查进展情况,计划内企业执法检查完成率,专家查隐患进展情况,专项检查进行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三是建立执法监察工作日志制度。各中队指定专人记录工作日志,日志必须全面记录当日执法检查、案件讨论等执法监察活动情况,日志记录详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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