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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煤电存在多处违规违法事项被处罚款9万元

     本报记者
  
  11月9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了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31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决定信息,多家企业涉及多项违规,其中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合计被罚款九万元整。
  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主要违规、违法事实如下:彭庄煤矿3305轨道顺槽综掘工作面未安设除尘风机;郭屯煤矿10月21日夜班、23日早班,1314综掘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后,迎头综掘机未断电仍然开机掘进-808m采区变电所交接班记录中10月5日早班12#、18#高防开关手车拉出,停送电记录及检修记录中无这两台高防开关停送电记录,无工作票及操作票。
  监管部门根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款共计九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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