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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温不到18℃可申请测温退费

     本报讯(记者 张九龙) 11月15日零时,济南市正式进入供热季,同时供热缴费进入尾声。居民用户需在2017年11月15日24时前,按照26.7元/平方米的价格,缴纳全额供热费用,逾期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的用户可通过官方微信、营业网点、银行和网络等多种手段进行缴费。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的用户可以选择客服营业厅、共享营业厅、银行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热力集团官网、流动服务车等缴费。值得一提的是,两家热企今年还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可供完成缴纳供热费的用户登录对应热企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打印。
  山东黄泰热力有限公司、济南东泰热力有限公司的用户请持供热交费卡到齐鲁银行、建设银行,或通过手机银行、ATM机等渠道进行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缴费。缴费后,市民可持缴费凭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开具发票(地址:解放东路1号,济南市交通委西邻)。
  供热正式开始后,用户室温应达到18℃。如不达标,市民可向对应热企申请免费测温并退费。
  根据2014年施行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用户感觉室温不合格,可申请免费测温。如测温不合格,供热单位会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供热费:室温在14℃至18℃(含14℃)的,退还不合格天数供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的,退还不合格天数供热费的100%。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今冬新加入供热的用户,可能由于申请时间较晚、换热站选址、外墙保温等因素影响,将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热。目前,济南热电、济南热力集团尚有部分供热设施正在施工中,将组织尽快完成有关建设及供热前的准备。
  据了解,目前济南建成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11家,发电厂2座,热电厂5座、热源厂8座、燃煤燃气锅炉房15处。今年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达19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8%。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区集中供热面积达1.47亿平方米,较去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900万平方米。
  为保障供暖,全市热网(水网)主干线已于10月初陆续开始注水,10月中旬陆续进入冷态循环、排污、排气、查漏工作,10月底主干线热网全部进入冷态循环,11月1日达到供热条件。目前,全市全部热源已完成供热准备,自11月6日起,各热源逐步点火。8日,管网逐步升温进入热调试阶段。其中,腊山热源厂将在年底前具备供热条件,填补我市西南无热源无集中供热的空白。
  用煤储备方面,市公用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每年供热季耗煤约100万吨,目前各供热企业已储备供热用煤约60万吨。
  2017年6月底,市区集中供热企业所属35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完毕。同时,各供热企业积极解决驻济部队约21万平方米的供热问题。
  另外,今年,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济南绿园供热公司、济南市匡山热力中心、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济南东盛热电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共计59台35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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