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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聊城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

     本报聊城11月19日讯(记者 张跃峰) 11月17日,中共聊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公告,按照市委2017年巡察工作部署,经市委同意,决定开展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这一轮巡察,有12个巡察组对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巡察。
  据介绍,本轮巡察从11月中下旬开始,至2018年1月中下旬结束,其中集中巡察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包括除交巡警支队、直属分局外的直属单位,联系方式为18306351652;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包括所有下属单位),联系方式为18963546291;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东昌府区分局,联系方式为18306351782;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聊南分局,联系方式为18963542919;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总工会,联系方式为18963542915;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局,联系方式为18963542913;第七巡察组巡察市水产局,联系方式为18306351651;第八巡察组巡察市畜牧局,联系方式为18306351627;第九巡察组巡察市农机局,联系方式为18306351527;第十巡察组巡察临清市先锋街道、金郝庄镇,联系方式为18306351660;第十一巡察组巡察临清市烟店镇、冠县定远寨镇,联系方式为17865809718;第十二巡察组配合省委巡视组联动巡察,联系方式为18963546290。
  重点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二是在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重点围绕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等情况进行。三是在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重点围绕筑牢宗旨意识、强化为民服务,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规范公车使用、公款开支,禁止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等情况进行。四是在规范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利益方面。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权力“阳光”运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强化制度建设、防控廉政风险,规范行政执法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落实精准扶贫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进行。五是在执行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重点围绕规范项目工程建设、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追求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情况进行。六是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公告中,还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举报受理电子信箱:lcswxcbxf@126.com;来信邮寄地址:中共聊城市委巡察办(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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