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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标签不合法食品柳泉路沃尔玛被罚5千元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马玉姝) 1月28日,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分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根据相关规定,被罚款5000元。
  根据通报显示,淄博两家个人经营单位分别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分别被处以8000元和1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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