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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瞧“隔夜酒”,又有人中招

     前一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上午浑身是酒味,3月26日,聊城一位市民在驾驶车辆时被交警查获。
  3月26日,聊城高速交警东昌府大队执勤民警依托辖区收费站口展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中,共查处隔夜酒驾1起,无证驾驶1起,其他各类违法行为多起。
  当日上午10时许,聊城南执法站队长乔飞带队在对进出车辆检查时,闻到一驾驶人身上透出一股酒味,疑似酒驾,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至执法站作进一步检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经检测结果显示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行为。经了解,违法驾驶员是前一天晚上喝了酒,属于典型的”隔夜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罚,
  当天,在济聊高速聊城口北执法站,队长刘兴春带队对车辆例行检查时,一名驾驶员称未带驾驶证,经过民警对其身份证检查得知该驾驶员属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李晓辉 段其飞

三辆大货车相撞,车门变形 司机受伤被困,凌晨紧急施救
  25日,莘县两辆河北牌照的面包车,一前一后“组团”超员违法运送农民工,莘县交警当场查获,依法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3月25日,莘县交警大队朝城中队民警在辖区邹五路由北向南执勤巡逻,16时30分许,当巡逻至妹冢镇时,远远发现由南向北行驶的两辆面包车车胎明显下沉,且车内坐着黑压压的一车人,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民警怀疑该车涉嫌超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两辆面包车一辆核载7人,实载8人;另一辆核载8人,实载9人,两车均都多载一人,属于超员不足20%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两辆面包车依法作出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冯永华 纪桂民
面包车“组团”超员,太危险
  聊城市当代路、财智路、华通路(向阳西路)违法停车现象较多,严重阻碍了车辆通行,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上述路段的停车位以外禁止长时间停车,对于在停车位以外停车时间超过3分钟的车辆,以及虽在停车位上但未按停车位标识标线指示停放的车辆,自2019年4月5日起,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将使用电子监控自动抓拍或现场拍照的方式进行处罚或予以拖走处理。特此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
          2019年3月27日

关于当代路、财智路、华通路 (向阳西路)电子监控自动抓拍 违法停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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