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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瞧“隔夜酒”,又有人中招

     前一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上午浑身是酒味,3月26日,聊城一位市民在驾驶车辆时被交警查获。
  3月26日,聊城高速交警东昌府大队执勤民警依托辖区收费站口展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中,共查处隔夜酒驾1起,无证驾驶1起,其他各类违法行为多起。
  当日上午10时许,聊城南执法站队长乔飞带队在对进出车辆检查时,闻到一驾驶人身上透出一股酒味,疑似酒驾,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至执法站作进一步检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经检测结果显示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行为。经了解,违法驾驶员是前一天晚上喝了酒,属于典型的”隔夜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罚,
  当天,在济聊高速聊城口北执法站,队长刘兴春带队对车辆例行检查时,一名驾驶员称未带驾驶证,经过民警对其身份证检查得知该驾驶员属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李晓辉 段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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