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虎山水库钓鱼被监控“逮住”
垂钓者的渔具被暂扣,将接受处罚。本报记者 王皇 摄
水库大坝上不允许摆摊设点。本报记者 王皇 摄
本报记者 王皇
实习生 刘潇 张金胜
钓鱼的器具被暂扣
坝上摆摊的被劝离
4月30日一早,记者跟随卧虎山水库管理处与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南山区综合执法局、仲宫派出所等单位执法人员对卧虎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综合巡查。卧虎山水库是国家饮用水水源地,为济南市区居民提供优质饮用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饮用水水源地禁止游泳、垂钓等违法活动。
巡查人员刚到卧虎山水库西侧大坝,就发现多名周边村民在大坝摆上摊卖土特产、烤玉米等。水库周边有多个村子,村民们认为水库大坝经过的车多会有生意。不过,摊位旁边就立着饮用水水源地禁止摆摊设点的公示牌。
“这里是错车的地方,大坝的环湖路仅有两个车道,摆摊设点容易使大量车辆停留在大坝上,同时摆摊的垃圾也容易对水库带来污染。”南山区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摆摊村民进行了劝离。
上午10点多,巡查人员在水库南边发现一个人正在钓鱼。这里是水库向南凹的一小部分,非常隐蔽。不过,向北约50米的水中立起了一个视频监控,这名垂钓人就是通过视频监控被发现的。“垂钓过程中留下的生活垃圾,垂钓人随地大小便等都会污染水源地。”卧虎山水库管理处上述负责人说。该垂钓者的器具暂时被扣。
“卧虎山水库风景太美了,我心情不好,就从这个缺口走进来了。”11点半左右,巡查人员在水库的一处围网被损坏的地方发现了一位进入水库边散心的女士。“我是第一次来这边,没有想到这里是不让进的。”该女士接过巡查人员的宣传单仔细看了起来。
周末假期加强巡查
夜间增加了巡查船
记者了解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垂钓,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的,由济南生态环保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对组织垂钓的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垂钓的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从2011年开始,水库靠近环湖路的区域设置了围网,隔离人员和牲畜等,保护水源。“每年随着气温升高和假期来临,来垂钓和游玩的人多起来,更要加强巡查。”卧虎山水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至今,卧虎山水库管理处已经劝阻了200多人次进入水库库区垂钓或游玩的,多年前这个数字还要多,得1000多人次。
“由水政巡查人员巡查发现,做好证据保全,报到环保部门,然后由环保部门作出处理。”该负责人说,周末和假期来水库的人会增多,有时还有夜钓人员,所以周末和假期巡查都会加强,针对夜钓还会增加水上巡查船夜查。
现场水政人员对上述垂钓人的渔具进行证据保全登记后暂扣,处罚则由卧虎山水库所在的南山区管委会生态环保部门作出。“处罚应该会根据渔具的数量和价值来确定。”水政人员说。
目前水库的视频监控设备已经从去年的20个增加到了今年的25个,同时还有4个配备了扩音器,在管理处的视频监控室发现水库内有人垂钓或游玩,都可以第一时间喊话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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