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打造全球创投风投中心,送出“十条”政策大礼包
特大创投风投机构奖励5000万
2019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青岛5月9日讯(记者 赵波) 5月9日,在2019全球(青岛)创投风投大会上,大会宣布将设立青岛科创母基金,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具备竞争优势的创投风投落户政策,同时发布了创投风投的“青岛十条”政策,“青岛十条”共26项条款,将助力青岛建设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城市。
  据介绍,在支持募资方面,青岛新设500亿科创母基金,为创投风投机构提供全方位资金支持,同时支持债券、信托、保险资金等多渠道募资。大力培育创投风投市场主体,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大学基金等相关主体,发起和设立创投风投机构。
  在支持投资方面,青岛将搭建各类经常性的路演平台,帮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对接。依托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重点平台,实现“创投风投+创新创业”协同发展。
  在支持项目方面,青岛既为机构“聚项目”,各区市、各相关部门开放企业和项目资源,实现创投风投机构与企业信息共享,建立优质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库;又为机构“管项目”,设立创投风投孵化器,提供专业投资管理服务,帮助入驻项目实现多轮融资、高效融资。
  在支持退出方面,鼓励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支持各类主体组建并购基金,让创投风投机构“退得出、退得好”。
  据介绍,“青岛十条”的扶持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落户奖励力度大。实缴资金达到2亿元以上的创投风投机构,按照实缴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对实缴资金达到100亿元的特大型创投风投机构,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对在青岛市落户的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创投风投机构,将按照“一事一议”给予专门奖励。
  二是投资青岛市企业的奖励力度大。对注册在青岛市的创投风投机构,凡投资青岛市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不设上限。
  三是让利社会资本力度大。对投资符合青岛市产业发展战略,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项目或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政府引导基金超额收益部分,最高可全部让渡给基金管理人和社会资本出资方。
  四是地方贡献奖励力度大。对创投风投机构产生的地方贡献,全部用于扶持创投风投机构发展和高端人才奖励。
  五是高管人才奖励力度大。创投风投高管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待遇,在生活、创业、科技项目对接等方面享受优待,可以参加山东省、青岛市金融高端人才及金融之星评选。

青岛十条
  一、加快创投风投机构聚集发展
二、促进创投风投机构与实体经济对接
三、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
四、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创投风投
五、拓宽创投风投募资和退出渠道
六、建设创投风投孵化器
七、吸引和培养创投风投专业人才
八、推动创投风投行业双向开放
九、形成市、区(市)发展创投风投合力
十、营造优质的市场化、法治化环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