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蹿出摩托车 超速大巴怼上去
2019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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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5月9日讯(记者 陶相银) 9日,交警通报一起涉及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日前,在临港区一村内,李某驾驶摩托车从胡同驶出,被在村内主路上行驶的一辆超速客车撞上,李某于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临港区汪疃镇郝家庄的村内主路是一条东西走向的水泥道路,道路无交通标线,无限速标志。在郝家庄村委附近,有一条水混路面的南北向胡同。4月10日8时39分许,郝家庄的村民李某驾驶摩托车从这条胡同驶出,与此同时,王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沿村路行驶到了路口,客车右前部位与摩托车相撞,致使李某被撞出去数米远。当天,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查,李某持有A2驾驶证,但并无允许驾驶摩托车的D证或E证,事发时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事发时王某驾驶客车的行驶速度为每小时44公里。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按照顺序依次行驶,并在第一项规定要“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并在第一项中规定“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交警六大队经调查后认定,李某存在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借道通行未按规定让行的过错行为,王某存在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以及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的过错行为。日前,交警六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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