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桥镇派出所充分认识各类侵财“小案”对群众的危害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加大侦破力度,破获侵财小案,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5月18日16时许,韩庙镇小官庄村民杨某停(男,汉族,33岁)报警称,其放在白桥镇长丰街白桥小学向西约100米处的电动三轮车被盗。白桥派出所民警按照县局小案侦破要求,对沿途20余家门口、农户的监控进行分析,采用视频追踪的手段,分析整理约20个G的监控,最终锁定白桥镇西董村村民董某文(男,汉族,46岁)有重大嫌疑。
5月20日早8时许,民警将正在家中睡觉的董某文抓获并当场对其盗窃的电动三轮车进行登记保存,经询问,董某文就其盗窃杨某停的电动三轮车一事供认不讳。在法制大队特巡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董某文行政拘留9日,白桥镇派出所于2019年5月20日晚将董某文送济南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同日将被盗电动车返还失主。
(通讯员 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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