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全之前,事故车不收取停车费;法院保全以后就转到法院了,法院属于民事了,就要收费。”5月30日中午,交通肇事救援中心的一位胡经理介绍,他们是按照物价部门的文件收费的。
然而,胡经理让工作人员拿来的却是一份《关于规范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清账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没有交通肇事中心停车场停车费的相关收费标准。随后,胡经理翻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找到相关文件。
交通肇事救援中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呢?胡经理称,他们的上级单位是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5月31日,记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是成立于1997年1月16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其注册资本是110万元,该企业经营范围中的确有停车服务的内容。
不过,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天桥停车场、无影山停车场、北园停车场、泺口停车场、长途汽车站停车场以及明湖停车场均于2004年11月28日吊销。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拨打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以及该公司多个停车场的电话时,电话铃声却是“济南交警”的提示语。记者询问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与济南交警的关系时,多位工作人员语焉不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程凌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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