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院给民营企业发提示
注意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2019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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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 (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邱金山 江秀娟)18日,记者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潍坊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潍坊中院总结归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或法律风险,形成《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其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提醒企业注意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免承担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提示书》从合同订立履行、股权转让、消费者权益保护、融资担保、劳动用工等七个方面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企业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务必诚信经营,以防承担惩罚性赔偿等责任。注意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免承担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在劳动用工方面,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要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并做好证据保存;要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合理使用竞业限制条款,保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保留单方解除权,但要对解除条件提前做好量化规定,并做好职工严重违纪等行为的证据保存;合同解除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记者了解到,该院将《提示书》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发送给市工商联,建议工商联通过适当方式推送给潍坊市民营企业,并将该《提示书》印刷成册,摆放在全市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立案大厅等场所,供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免费取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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