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6月19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张大伟) 朋友开车累了,没有驾驶证的张某接过了方向盘,甚至丝毫不顾自己中午喝了酒。被高速交警查获后,张某还递出了一本假驾驶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因为这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张某面临被合并执行拘留20天、罚款4000元的处罚。
6月14日下午,在威青高速公路的威海收费站外,草庙子公安检查站民警在对一辆悬挂潍坊牌照的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司机张某出示的驾驶证有伪造嫌疑。经进一步核实身份后发现,张某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其所出示驾驶证是伪造的。
在进一步的询问中,民警还闻到张某身上有酒味,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仪的结果证实,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5mg/100ml,系酒后驾驶。
张某称,他中午和朋友一起喝的酒,原本一直是朋友开车,中途朋友称太累了,两人在加油站交换了位置,由他替朋友开车。
张某因无证驾驶的行为,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因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将面临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最终,他将面临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罚款4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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