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马玉姝)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淄博世纪长城医院被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该院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淄博世纪长城医院有限公司于2005年成立,位于张店区南西六路66号。公司主要开展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医疗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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