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记者 张焜)7月1日,记者从潍坊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潍坊又有12人被终生禁驾。
2018年9月27日,李某饮酒后驾驶轿车与前方顺行的朱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某死亡。
经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证,确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4月11日,经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6月5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22日,孙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与由南向北步行过路的万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万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孙某某驾车逃逸,后投案。
经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证,确定孙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4月24日,经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6月4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孙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7月1日,潍坊市交警支队公布了最新的终生禁驾名单,李某和孙某在12人之列。12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年龄最大的今年已经52岁,最小的24岁,且驾龄都在3年以上,其中8人驾龄在10年以上。12人中,有8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一旦被终身禁驾,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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