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0日讯(通讯员 魏玮)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通知显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号)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地方人口、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二阶段500家县级医院和500家县级中医医院。
其中,商河县人民医院入选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二阶段500家县级医院名单。据悉,山东省有15家县级医院和28家县级中医医院入选。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根据国家要求,商河县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竞争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提升专科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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