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南发生多起高空坠物事件。高空坠物频发,有何共性,为啥难以禁绝?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高空坠物仍存取证难、破案难、未造成后果难处罚等问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见习记者 赵卓琪
有的没放好,有的故意抛掷
放眼全国,被高空坠物砸中致死或致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6月13日,深圳5岁男童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中,三天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6月18日,南昌一名在店门口写作业的小女孩疑似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6月19日,南京10岁小女孩放学路上被不明物体砸伤;7月15日,深圳龙华区3岁男童被天降砧板砸中头部受伤。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高空坠物事件中,有的是因物品放置不当自行坠落,如砸中深圳3岁男童的砧板,就是7层的一名租户将砧板放在窗户旁,自行坠落的;有的是“熊孩子”随手扔出,比如上述提到的砸中南京小女孩的不明物体是孩子扔出;有的则是成年人因争吵赌气或心情不好而随意抛掷,比如济南槐荫区天降三把菜刀等。
监控有盲区,破案有难度
记者注意到,不少新建小区阳台为封闭式,且物业会要求安装防护网,能有效减少高空坠物。相比之下,出现高空坠物的小区大多阳台或窗户未封闭或拦挡,部分房子供租户使用,阳台和窗户多是可移动的简易纱网。客观上使得高空坠物的风险增加不少。
对于高空坠物,警方在调查时会存在一定困难。高空坠物发生在高处,多在小区监控的盲区,事发突然,也很难有目击者。警方介入后,常需要从整栋楼的住户中排查,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济南“天降菜刀”案件,从事发到破案用了5天。其实出警当天民警就已经从一些迹象推断出是东侧的17楼住户抛下的,尽管如此,在排查时因有五户不在家,摄像头无法拍摄到高层等情况,加大了排查难度。
最终警方通过一些细节比如要补充新刀、损坏了哪些东西、留下了哪些痕迹等才确定了嫌疑人。
目前,已有小区通过仰拍摄像头来监控高空安全。浙江杭州余杭昌运里小区就安装了47个特殊的摄像头,这些广角摄像头安装在每幢楼南北两侧的地面立杆上,距离单元楼10米左右,呈60至80度角仰拍,正好可以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包入拍摄范围。
没产生后果的难约束
根据《刑法》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的《侵权责任法》对未产生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没有约束,即便追责到具体行为人,由于行为人的主观并非伤害他人,或由于行为人本身是未成年人等原因,最后的处理也往往赔钱了事,极少能对其进一步追责,这也使得高空抛物人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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