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通学生资助热线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可咨询了解政策,申请获得相应资助
2019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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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李楠楠) 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为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了解政策,申请获得相应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今年,烟台市将继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2日期间的工作日8:30-17:00。其中,烟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为0535-2101865。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热线电话期间,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也同时开通热线电话,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如有问题,可先拨打就读学校热线电话;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可拨打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相关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热线95593咨询。
  学生和家长还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sdxszz. cn/)查询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定。
  据了解,我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具体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据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还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颁发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还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我省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还包括,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子资助;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烟台市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烟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2101865
芝罘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6226581
福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2136159
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6378038
莱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6891720
牟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8945680
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6922113
龙口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8778200
莱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7262237
莱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2270206
蓬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5645351
招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8246313
栖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5228960
海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3228660
长岛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5-321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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