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货车倒卖液化气,老汉先被交警罚再进派出所
2019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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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上午,在经区桥头镇,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见到警车后突然加速。这辆轻型货车后斗是开放式,蒙着厚厚的篷布,篷布下鼓鼓囊囊,显然有货物。
  民警将货车拦停,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检查。当民警掀开篷布,顿时吓了一跳,篷布下是五个液化气罐,三个大液化气罐都有两米多长,两个小液化气罐是普通家用的液化气罐。在车斗内,民警还发现了灌装液化气的加压、分装设备。
  司机鞠某承认,三个大液化气罐均灌装有55公斤的液化气,小罐内也各自灌有15公斤液化气,他的“工作”就是到加气站加气,再到乡镇的饭店或乡村农家售卖液化气,也就是把大罐内的液化气灌装进买家的小液化气罐内,赚取差价。
  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灌装和储存必须由专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场所内进行,否则极易引发爆炸、火灾。鞠某就是一名普通农民,没有任何资质,在如此高温天气下倒卖液化气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鞠某被交警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鞠某随即被移交桥头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对桥头派出所民警而言,鞠某已是“二进宫”的熟人了,不久前他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就被拘留过。
  民警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因此,鞠某将面临再次被行政拘留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陶相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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