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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报废通知,车主蒙了:“我的车在哪”
车管所称,如不找到车辆或消失原因,将来办业务受影响
2019年08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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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葛振博) 近日,市民房先生反映,自己在换驾驶证时被通知有一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长安牌汽车需要报废。不过,这辆需要报废的车虽归房先生所有,但现在已经不知所终。
“这辆车本身就是买的二手车,以前开饭店时用这辆车来进货,因为也不值钱,所以朋友们有需要都会借去拉个货什么的,后来经常在外地,把这个车也给忘记了。”房先生解释,朋友们经常借用,最后谁也不清楚车停放在哪里了。
房先生说,车辆在2017年就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了,到现在自己也没有办理报废手续,很担心会受到影响。
21日,天桥区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办理车辆报废需要报废的车辆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必须要有车,报废办公室会对报废车进行检查,然后回收车辆,如果不回收报废车辆,一旦重新上路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如果不办理报废,在三个审车周期后,车辆信息会被强制注销,与正常报废不同,强制注销以后,车主再办理其他车辆业务会受影响,比如新车办理牌照可能会办不下来。”济南市车辆管理所报废办公室工作人员强调。
对于房先生这种情况,报废办公室工作人员建议:“因为没有车辆就没办法报废注销,车辆所在不明,一定要找出车辆的下落,或者弄明白车辆‘消失’的原因,再与车管所联系。确保报废车没有上路行驶的可能性,也让自己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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