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债在别人丧礼播放《好日子》
山东省首例“软暴力”案一审宣判,六人获刑
2019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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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马云云 崔岩 通讯员 孟雪 王梦瑶) 27日上午,长清区人民法院对山东省侦破首例“软暴力”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帅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对被告人贾传炜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被告人苑帅帅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姚文选、宋叶群、江良3名被告人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到一年零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帅从事高利放贷,其妻苑帅帅负责管理资金,贾传炜、姚文选为张帅开车,四被告人均参与追讨借款,已形成以张帅为首、苑帅帅、贾传炜、姚文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在从事高利放贷业务过程中,张帅纠集多人向郝某追债,于2016年3月将郝某在某自行车店的自行车强行运走,在郝某之父归还借款后,张帅向其索要自行车托运费及送还自行车的“押运费”1500元,共计23700元;2014年11月,张帅为向被害人金某追索欠款,在其住宅大门、院墙上喷涂“金某还钱 张帅”等内容,并在金某之父去世后在孝里镇办理丧事期间,纠集贾传炜、苑帅帅等人在现场附近聚集,用喇叭喊“金伟还钱”、放鞭炮、播放歌曲《好日子》、拉横幅,直至丧礼结束;2017年11月,张帅、宋叶群乘坐江良驾驶的汽车由历城区至长清区途中,张帅因错拨了被害人刘某甲的电话,二人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张帅即纠集贾传炜、姚文选、宋叶群、江良等二十余人,驾车来到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范庄村,对刘某甲及从中劝架的苑某某、刘某乙实施殴打,刘某甲、苑某某二人受伤。
  另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帅、贾传炜、苑帅帅、姚文选等人交叉结伙,多次实施泼油漆、砸窗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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