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关注
山东新闻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报料
评论
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酒司机撞断电线杆需赔近11万
肇事人员逃逸拒不赔偿,电力部门申请将其纳入征信黑名单
2019年08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分享到:
【PDF版】
本报泰安8月27日讯(记者 王坤 通讯员 魏文婷) 近日,国网泰安供电公司成功运用法律手段,完成一起维权索赔。一醉酒司机撞断电线杆逃逸,被告上法庭后赔偿近11万元。
2018年12月30日22时许,醉酒的赵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刘埠东村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35千伏#2范角线#24号水泥杆撞断,导致线路断线故障。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现场拨打交通警报警电话,经过现场取证后立即开展抢修作业,历时13个小时的现场抢修后,35千伏#2范角线#恢复正常供电。事后公司联系肇事人员赵某索赔,赵某拒不赔偿并逃逸。
2019年2月,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将赵某及其车辆所投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进行电力设备损坏及维修费用索赔。2019年8月,国网泰安供电公司胜诉,肇事人员赵某因违反《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被法院判决赔偿电力设备损失109752元,肇事车辆所投保险公司赔偿电力损失2000元。
肇事人员逃逸拒不赔偿,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已向法院提出申请将赵某纳入征信黑名单。
电力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电力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后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电力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第A01版:重点
第A02版:评论
第A03版:壹读
第A04版:壹读
第A06版:身边·教育
第A07版:身边·关注
第A08版:福彩
第A09版:都市车界
第A10版:齐鲁财经
第A11版:齐鲁财经
第A12版:动向
第A13版:文娱
第A14版:青未了·人间
第A15版:乐动
第A16版:乐动
第B01版:今日济南
第B02版:最抢眼
第B03版:最抢眼
第B04版:最抢眼
第B05版:今日济南·泉城事
第B06版:泉城事
第B07版:今日济南·泉城事
第B08版:泉城事
第B09版:悠游天下
第B10版:广告
第B11版:齐鲁鉴赏
第B12版:鉴赏·关注
第H01版:今日运河·城事
第H02版:今日运河·城事
第H03版:今日运河·城事
第H04版:今日运河·城事
第HC01版:高新区·头版
第HC02版:高新区·要闻
第HC03版:高新区·新城
第HC04版:高新区·家园
第L01版:今日聊城
第L02版:今日聊城·综合
第L03版:今日聊城·城事
第L04版:今日聊城·综合
第N01版:今日德州
第N02版:今日德州·主打
第N03版:今日德州·抢鲜看
第N04版:今日德州·图闻
第Q01版:今日青岛·城事
第Q02版:今日青岛·关注
第Q03版:今日青岛·关注
第Q04版:今日青岛·综合
第R01版:今日日照
第R02版:今日日照·身边
第R03版:今日日照·身边
第R04版:今日日照·身边
第S01版:今日泰山
第S02版:今日泰山·城事
第S03版:今日泰山·现场
第S04版:今日泰山·专版
第Y01版:今日淄博
第Y02版:今日淄博·抢眼
第Y03版:今日淄博·抢眼
第Y04版:今日淄博·巡城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