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花语
2019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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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于向华
  于向华,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监察科副科长,区作家协会会员。无形当中,走在文学与法律的边缘。在法律人面前,小有文采;在文人面前,又粗通法律——在第6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中,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并被编入2012年《中国法学》社会管理法治保障专刊,被评为第十六次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在全国法院第26届、28届学术讨论会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在第29届学术讨论会中,获国家级二等奖。随笔《说廉》、《人生如驿》、《我将成功这样定义》等,分别刊登在《威海法苑》第12期、14期-21期及《山东法制报》、《人民法院网》等报刊媒体。

  又是人间四月天。燕在梁间呢喃,梨园小路的两旁开满了蒲公英,或星星点点,或三五成群。
  很喜欢这生生不息的小花,春暖花开的日子,它们总会如约而至。满心的喜欢,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性平味甘微苦全草可入药,更喜欢它们甘于寂寞却又达观向上。无论田埂阡陌,它们妆点着鲁东的春意,从容率性地撒落对这片热土的挚爱。这,象极了我将要采访的扎根基层法庭的涛。
  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年代,我和涛成为同窗。校园里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励志的情怀。因有着共同的“青天情结”,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法律专业。不同的是,涛展翅高飞到中国政法大学深造,我则在地方一所高校里仰视他。毕业后,我们先后来到家乡的同一基层法院。每次见面,他都会戏称在文字材料堆里摸爬滚打的我为“于作家”。
  涛是重情之人,当初为了年迈的双亲,毅然婉拒了来自北京二中院等高门槛的橄榄枝。1999年、2011年,两位老人先后离世。彼时,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几乎成为基层院难以突破的瓶颈。作为副庭长,涛白天开庭,晚上拟判决。作为庭室骨干,涛也曾顶着炎炎烈日调查、取证,也曾冒着刺骨寒风送达、执行。
  有时,看他脚底生风的样子,我会忍不住问他是否后悔当初的选择?他便咧嘴笑:“我觉得挺好的。”
  涛连续五年结案数量位居全院第一,调撤率为73.19%,所审结的案件无一缠诉上访事件发生,无一起发回重审。他,就是2013年度被评为第三届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的文登市人民法院高村法庭庭长于涛。
  “懋乃攸绩,睦乃四邻”。涛是农民的儿子,对农村的一草一木都有着深厚的感情。双亲的故去,更让他觉得美满家庭、和谐亲情的不可或缺。因而,不管遇到什么案件,只要有一线调解的可能,他都会想尽百计千方来化解矛盾、打通心结。
  有道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喜欢应对各种挑战的涛不信这个邪。他的调解工作做得实在是太好了,再难的案子,再刁的当事人,他都有办法让他们心服口服。他有着自己的一套调解工作经验——“四心经”, 即“热心”、“耐心”、“细心”和“诚心”,这是他多年从事基层工作积累出来的经验。
  正是涛的真情实意和平易近人,就连当事人自己也常说完全是被于法官的真情所感动才同意调解的。文登市某村村民王某家有兄弟五人,因宿怨分成两派,多次发生斗殴。老母去世,丧事协调不成,停尸不出,在当地影响非常恶劣。2011年仲秋,哥哥王某怀疑弟弟王某某背后讲自己坏话,当众殴打王某某,致其鼻孔流血、休克晕倒。
  村委组织调解,王某反要弟弟认错。镇司法所出面斡旋,王某又拒不参加。村民编出顺口溜——“两王如两国,个个是狠角,官司虽不大,包公断不得”。官司打到法院,王某某扬言在法庭讨不到“说法”,就与哥哥王某鱼死网破。眼看冲突一触即发,民事纠纷稍不留神就要演变成刑事案件。
  受理此案后,涛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在当事人絮絮叨叨中了解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七天内五次深入王氏兄弟家中劝说调解,三次召开家庭座谈会,讲法、讲理、讲情。
  调解结案那天,哥哥王某特地备了一桌酒席,一再邀请涛和他们兄弟几人一起把酒相庆……
  当然,严肃的法律之外,也不无有趣的话题。一天,涛正走在大街上,一对夫妻手拉手迎面走来,并主动向他打招呼。定睛一看,原来他们曾是涛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初在法庭上,面对水火不相融的两人,细心的涛发现他们并非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反复做工作,讲为人之义,讲夫妻之情,讲离婚对子女可能造成的伤害,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幡然醒悟,遂息鼓收兵。自此以后,二人不离不弃、互谅互让,照顾老人,抚育小儿,所在家庭成了远近闻名的五好家庭……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蒲公英随遇而安随缘施展,风雨压不垮,苦难中开花,并最终用爱凝聚成飞翔的羽翼。这,同样也该是基层法官最深沉的表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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