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职工因病去世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8〕56号)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适当调整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遗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530元、480元、430元。威海市所辖市(区)按照每人每月530元标准执行。另外,(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刘佳
问: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答:用人单位未有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只要其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其职工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曲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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