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登9月11日讯(通讯员 赵珊)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享受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由残疾评定定点医院或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将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将脑瘫、肢体残疾、孤独症、智力残疾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对达到规定康复训练时间的进行定额结算管理,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医疗费用每月结算1次,其中中医诊疗项目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20%(中医特色诊疗方案可执行“中医日间病房”结算方式),定额标准根据医疗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将视力、听力、言语残疾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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