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济南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最高20万元 就业扶贫基地需经认定,最少吸纳10人就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济南市就业扶贫基地可申领一次性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10人(含)以上15人以下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15人(含)以上20人以下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20人(含)以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吸纳10人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市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企业可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进行组织申报。   此外,符合条件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也可领补贴。补贴范围: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对新录用的各类人员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免费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   培训合格后,按500元/人标准补贴拨至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企业向注册地或经营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办理时限为每月核发一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且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从事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择业期内(毕业3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一次性300元。   成功介绍就业人员不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至用工单位的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未缴纳过职工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签订三方协议且在协议用人单位就业的,不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相关资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以上政策,详情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或拨打电话0531-66605274咨询。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