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清水镇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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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县清水镇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冠县清水镇工业集聚区规划
  规划地点:冠县清水镇
  规划概要:冠县清水镇工业集聚区包括两个区域,综合片区和南部片区(近期),规划面积为172.13公顷。其中综合片区位于镇区北部,规划范围为南起安居北路,北至工业北路,东至S248省道、长盛街,西至发展西路,面积168.97公顷;南部产业孵化组团(近期)位于镇区南侧,规划范围为S248省道以西,邓刘路以南,面积3.16公顷。集聚区结合现状工业基础,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以通用设备研发和制造、金属制品加工、机械制造加工为主导产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guanxian.gov.cn/gxxxgk/zbzfxxgk/gxqsz/201909/P020190930576156537884.pdf
  纸质报告查阅可至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21层)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集聚区周围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www.guanxian.gov.cn/gxxxgk/zbzfxxgk/gxqsz/201909/P02019093057615527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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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清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地址:冠县清水镇政府街1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边镇长
  联系电话:13863575577
  邮箱:383099861@qq.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薛工
  电话:0531-81795815转8068
  邮箱:hmn2103@126.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9.9.30~2019.10.17)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


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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