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淄博两家公司被立案侦查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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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胡泉) 非法集资案件当中的广大受害者在报案以后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非法集资被骗的钱能要回来吗?9日,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和高新区分局发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公告,有相关线索的市民可于本月25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
  其中,博山公安分局发布公告,淄博润禹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于2019年9月16日被博山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现正在依法办理中。
  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请上述案件中尚未到公安机关对集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集资有关的收据、协议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5日到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经侦大队登记备案,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登记地址为: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经侦大队(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28号)联系电话:0533-2134952。
  另外,高新区公安分局发布公告,高新区公安分局正在侦办山东诗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人在2019年10月25日前,到相应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逾期未报案视为主动放弃权利。
  高新区分局联系人:李警官、孙警官,电话:0533-2134251;张店分局联系人:王警官、张警官,电话:0533-2189552;临淄分局联系人:刘警官、吴警官,电话:0533-218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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