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设
我是在参加济南周三读书会时,收到逄金一老师的诗集《去留书》的,一打开,生活的气息便扑面而来,里面朴素如拉家常的文字,吸引着我一口气读完。
逄金一老师是我敬重的一位作家,虽在几次文学活动中照过面,但往往都是他在主席台我在听众席,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单清瘦高大的身材就让我生出一种逼仄感,不敢靠近他。直至读了他的这本《去留书》,有如邻家大哥的闲叙聊天,那种疏离的感觉立马就消失了。有人说,文如其人,想必逄老师就是这样的人吧!
作者是编辑,也是作家,还是诗人,更是一位细心的生活观察家,他眼睛看见的、耳朵听来的、亲身体会到的……只要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可以引发思索的,都用文字忠实地记录下来。《去留书》就是这样一部书写小区的人和事的诗集。作者在后记里说,此部诗集最初的名字是《小区纪略》,的确,作者的素材全部源于自己小区,就连写风,也是小区里的风。
从一个小区作为切入点,由点带面,揭示出整个社会的现象,一样有着宏大的主旨。作者生活的小区,就是一个缩微版的小社会。从文字中,很容易让人感到,诗中的某某似曾相识,原来我们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这部诗集用生活的语言去创造诗意。生活是真实而充满鸡毛蒜皮的,是几乎没有诗意可言的,然而,《去留集》却让生活有了诗意,就是那辆每天必经小区的156路公交车上,都变得富有诗意。无论是从肿瘤医院下车的小宝,还是聊赌钱输了7万的东北大妈,在本无多少诗意的156路公交车上,经过作者的记录和截取,显露出生活的反差,硬是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开出了诗意的鲜花。
在《去留书》里,一切生活的琐事皆可入诗,小到两只杯子、一棵树,大到……其实在区区方圆几百米的小区里,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一个小区命案,在作者的笔下,也只是像老太太们拉家常似的,不露声色地描述。作者在后记里说,自己的诗深受美国诗人罗宾逊现实主义的影响,我感觉还有左拉、福楼拜自然主义的影子,只是冷眼旁观并如实记录,看似置身事外的云淡风轻,没有一句情感流露,但在冷峻的笔调下,却蕴藏着作者情感的波澜,感觉只差一根导火索,一触即发。
作者所住的小区,是城市里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在作者的笔下,也都是一些普通的人和事,最大的官可能就是刘局长了,还有书商于厂长、地产大亨燕总,更多的是小区乞丐、卖肉的、看大门的、破烂王、包工头……这些“不入流”的平头百姓。作者就是为这些人物立传,从他们的身上,揭示人生百态与生活的甘辛。
《破烂王》里破烂王的生意有猫腻,贬货杀价,短斤缺两,这是他们的生活技能,作者无意声张,那“老远就会用眼睛钓着我”中“钓”字生动传神,对应了下句“盼能钓出那句话来喂养他的生计”中的“盼”字,其实就是希望有户主来喊他收废品了;《古有<水经注>》里,以戏谑的笔法对注水肉和瘦肉精的现象进行了谴责,而《卖金锣肉的》则揭示了一家正规的肉店偷买便宜肉掺进正规肉的勾当;《我的邻居刘局长》,仅七十余字,就写尽了局座的一生:曾是不知悔改的造反派,先是儿子吸毒被抓,自己退休后又被纪委查办,最后疯掉了。文字可谓老辣,简洁至极。作者没有一句议论,但字里行间却能让人读出刘局人生的宿命,在“文革”中就埋下了伏笔。而作者在另一首诗《小区里有条狗,叫刘局》中,明显地表达出了对这位所谓刘局的憎恶。还有《小区盛会》,对举手表决的形式主义进行了生动的素描,连举手放下都是整齐划一的动作,真是不着一字尽得讽刺之妙……
整部诗集里像这样现实主义的诗比比皆是,对发生在小区里的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进行了不动声色的描述,作者虽没有言明,但揭露出来就是一种批判的态度。
小区是社会的细胞,小区里的人和事,何尝不是社会中的人和事呢!由小区扩及社会,达到以小见大、由点到面的效果。在《灵魂去哪儿了》里,作者表达了对某些人和事的无能为力,“有些灵魂去了下水道”,而自己要做的只是“管好我自己”,这也许就是一个文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理想吧!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说,“写些微末无用的文章,想些不能实现的心事,看花开花落,听潮退潮涨,半生就此一晃而过。”只是,对读过这部诗集的你我来说,是否真的无用?还是触动了哪怕一闪而过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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