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学生放贷,有人被逼自杀
“套路贷”团伙头目获刑25年,另有一批涉黑恶势力受到法律严惩
2019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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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李鲲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三主犯受到法律的严惩。
     10月15日,济南法院依法对7起46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两个以“套路贷”方式违法犯罪的团伙受到严惩。给这类黑社会性质的新型犯罪人员以极大的震慑和警示。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崔岩 马云云    

主要吸引职业学校
在校学生借款

  以李鲲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市公开宣判的“套路贷”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领导者李鲲鹏、王宏鹏、陈上帅依法从严惩处,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四年、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所有成员均处实刑、并处罚金。
  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李鲲鹏以其为实施违法犯罪而成立的“天鹏商会”“天晟金融”作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李鲲鹏、王宏鹏、陈上帅为组织者、领导者,刘浩、孙志勇、汪洋、李传鑫、张传福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山东省各市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抢劫等刑事犯罪219起,违法行为19起。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快速放款、低利息、无抵押为诱饵,主要吸引16至28岁之间无经济来源、易上当受骗的职业院校在校学生群体借款,逼迫借款人签订明显超过本金的虚假借款协议,对借款人进行拍照、录像,以制造虚假给付事实,并强迫部分借款人将借款用途写为“打胎”“给女友打胎”等隐私事由。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诱骗、逼迫借款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协议并恶意垒高借款金额,指使催讨人员使用殴打、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采取在借款人家门口放鞭炮、喊高音喇叭、喷侮辱性文字、扬言给借款人家里送花圈等暴力、威胁和“软暴力”手段,向借款人及其亲属“索债”,通过“套路贷”方式放款近五百万元,收回两千余万元。
  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淫威逼迫下,造成了有的被害人或亲属实施自杀行为,有的被害人辍学或失业或流离失所等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借款一万元
被逼写借条六万四

  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于恩齐、齐腾(均已判刑)合伙在长清区常春藤小区租赁房屋,对外以“齐鲁投资公司”和“齐鲁私贷”的名义放贷谋利。于恩齐、齐腾纠集鲁梅虎及王成涛(在逃)等人为业务员,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10月14日,被害人王某某通过孙恺(已判刑)从齐腾处借款10000元,孙恺让其出具了64000元的借条。2017年11月1日18时,王某某找到齐腾、孙恺等人协商还款。其间,孙恺等人采用言语恐吓、手持棍棒等威胁手段,向王某某索要64000元未果,王某某用刀划伤孙恺和王毅铭,二人夺刀后与王某某相互殴打。随后,于恩齐、被告人鲁梅虎等人闻讯赶到,继续殴打王某某,把王某某踹下楼梯,造成其轻伤一级。2017年9月、10月,被害人曹某某通过被告人鲁梅虎向于恩齐借款75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得款4800元,鲁梅虎让曹某某出具15000元借条。2018年1月,鲁梅虎让手下到曹某某家中催债,在其村里用高音喇叭喊“曹某(曹某某父亲)儿子借钱不还,全家老赖”,在其家门口用红油漆写“曹某某还钱,欠债还钱,不还钱就得死”等辱骂性言词,并在其大门口摆放花圈,逼其还款。
  长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鲁梅虎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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