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位专家学者加入检察事项决策“智囊团”
2019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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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有效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执法司法水平,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成立专家咨询团。在12日举行的成立仪式上,该院为受聘的11位专家学者颁发了聘书,他们今后将为检察院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案件办理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据介绍,为积极推进专家咨询团成立,长清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9月制定出台了《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团工作制度》。规定专家咨询团为检察院的决策咨询机构,由刑事、民商事、金融、财会、科技、司法鉴定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组成。专家咨询团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也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据了解,此次受聘的11位咨询团成员分别来自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交通学院、齐鲁工业大学、长清区直机关、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均在本学科或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他们的选任由检察院负责提出并与拟聘专家所在单位联系推荐,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检察院党组审核决定。
  检察院将设立专家咨询团联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与专家咨询团成员的联络,组织专家咨询团成员开展活动,做好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其他日常工作。专家咨询团将定期召开案件咨询论证会,以及开展书面咨询、个别咨询、调查研究、教育培训等活动。
  在专家咨询团成立仪式上,各成员就自我研究领域、关注点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问题依次发言,并研讨了相关具体案件。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文作了总结讲话。他希望各成员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营造做大做强检察业务的浓厚氛围;强化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大检察理论和调研成果的转化力度;发挥载体优势,进一步推动专家咨询团工作向纵深发展。
  王文表示,专家咨询团是长清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业务长远发展,借助“外脑”,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各业务部门和检察业务管理部将切实把案件办理、理论和实务研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地与各专家咨询团成员沟通交流,加强合作,虚心接受指导。同时他也希望各专家学者多给予检察干警以指导,帮助他们开拓研究思路,提升理论素质,增强解决业务工作疑难法律问题,推动检察业务和理论实务研究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通讯员 王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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