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海收保护费,不然就拖渔船!
高新公安破获岛城首起海霸案,三人因敲诈勒索罪获刑一年至一年半
2019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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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公安分局成功打掉海霸团伙。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单淬) 剪渔网、拖渔船、谩骂恐吓……刘某、孙某某、刘某某等三人采用强制手段多次向渔民强行索取钱财及海产品,严重扰乱捕鱼作业秩序。高新区公安分局成功打掉刘某三人海霸团伙。今年8月23日,刘某、孙某某、刘某某被判处敲诈勒索罪,全市首起海霸案正式宣判。
  2018年9月,在胶州湾跨海大桥南北两侧海域,有操东北口音的社会人员,采取乘快艇持械恐吓、抢劫财物、抢夺海货等手段,从当地渔民手中收取保护费。接到报警后高新公安分局立刻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锁定了刘某、孙某某、刘某某三人。2018年9月26日晚,专案组民警获知该团伙将于27日早,从红岛街道一码头乘渔船出海收取保护费。民警当晚便前往码头蹲守。现场将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并查获作案账本,上面详细记载了2018年8月、9月期间向渔民索取的财物数目和经过。
  抓捕期间,刘某和刘某某两人乘飞机返回丹东老家,高新区公安分局将二人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慑于法律的威严,2018年10月2日,两人前往丹东铁路派出所投案自首。2018年10月9日,专案组民警前往辽宁省丹东市将他们押解回青。至此,全市首起海霸得以告破。近日,该案件正式宣判,刘某、孙某某、刘某某因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一年,并处罚金,责令三人退赔受害渔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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