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运行监控机制,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省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对省级部门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标志着省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基本建立。
一方面,把好资源配置关口,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省级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为省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因实施内容、标准等发生重大调整,拟申请新增省级预算资金的既有支出政策和项目,在既有专项资金规模内新增政策任务,到期申请延续执行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等三种情形视同新出台,一并纳入事前评估管理范围。
另一方面,实施“双监控”,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省级绩效运行监控的范围覆盖省级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涵盖“四本预算”。各部门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建立省级部门单位日常监控和省财政部门定期监控相结合的全流程、持续性的监控机制。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提出分类处置的措施。
(孔进 赵云亮 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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