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介入效果有限,有的处罚后又出现反弹
规定得挺明白,群租为何仍难治
2019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连续报道小区内的群租乱象以及给业主带来的困扰。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每间房最多居住2人……实际上,对于“群租”,政府相关部门并没有听之任之,然而近年来“群租”问题屡禁不绝。“群租”有市场,监管有困难,真想治理群租乱象,各方应做些什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杰       

相邻业主
投诉后收效甚微
面对群租只能担心

  《济南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用于出租的房屋单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这被普遍视作“禁止群租”的核心内容。
  根据此前济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给出的答复,对这项群租房专项治理,住建是牵头部门,其他部门应参与配合。如果“标准”能够严格执行,群租现象有望得到遏制。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此前报道的拉菲公馆小区3号楼的业主们一样,家住魏家庄街道片区的王霞(化名)反映,自家楼上不足百平米房子里有十七八个人居住。“客厅啊、卧室啊基本看不出来了,大概能放下一张床位的大小,就会打上一个隔断。”
  除此之外,东城逸家小区的很多业主反映,因为群租,小区的卫生状况较差,附近的治安形势严峻,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也无从谈起。
  对于群租带来的问题,很多小区的物业也表示,租户与住户的矛盾已成为物业管理工作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不少业主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群租现象,但是面对被群租困扰的业主们,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
  即便政府部门参与治理,业主及物业对相关治理结果也不甚满意。此前拉菲公馆的业主就曾因小区出现群租房,先后反映至社区、派出所、住建等多个部门。但最终协调会开了不下五次,事情也没有进展。
  再退一步讲,就算政府部门执法能暂时取得效果。但房东限于经济利益,往往在整治过后,又卷土重来。
  楼上群租给王霞带来最大的困扰就是吵,无休止地吵。“来回走,而且是穿皮鞋或高跟鞋那种。晚上回来也大声喧哗。因为人多,半夜还能听到哗哗的洗澡和洗漱声。”
  “我们是常住户。”如今,对于自己多次反映却无果的现状,王霞不免担忧。她担心问题没解决,回头给自己惹来别的麻烦——房东和房客们会不会怀恨在心,此前无意的扰民变成蓄意的骚扰怎么办?“我哪有那么多精力和体力跟他们耗。”
主动维权
合同说好不能群租
中介违约赔钱认罚

  作为“群租”整个链条中的直接受害方,那些饱受群租困扰的业主们其实也是破解群租难题的重要一环。
  张峰(化名)三年前在花园东路一小区购买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屋,因一直没有入住需求,便委托中介出租,一个月租金1500元。考虑到该房屋日后还要自住,张峰在与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里便明确规定:入住不得超过5人,不得私拉电线,不得堆砌易燃物。
  结果3个月后张峰去看了看,里面住了8个人,电线也被改过了,都是中介搞的。看此情况,张峰当场便报警,“如果打官司,警察可以给我作证。我给110打完了,然后就给中介打电话”。
  “我们当时约定,如果中介违反合同,要赔3个月房租。”经民警现场调解,张峰与中介达成协议,赔偿一个月租金,房子在一周内恢复原样,“既然中介痛痛快快答应给一个月租金,又能按原样整改,省去了打官司的麻烦,就同意了,毕竟跟中介也耗不起”。
  因违反合同,并且民警从中调解,中介并没怨言,张峰的这套房子现在仍按照开始的合同约定对外出租,没出其他问题。 
  “首先我在合同里就对入住人数做了限制,万一出事情能够明确双方责任。另外,我发现群租后,当场就报警,等于留下了证据。有了合同和证据,无论是中介还是承租方,为了少赔一点钱,肯定也会配合把事情解决。”总结三年前的经历,张峰认为:遇到群租问题,不论房东,还是邻居,要主动采取法律手段,“受害人都不举报,难道指着承租人主动报警吗?”
  “从一个房东的角度讲,我希望政府能给出一个标准的合同范本,把出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都纳入进来,而且最好对处罚标准有个明确的界定。”做房东近三年,张峰认为,相应的处罚也应该更明确,“如果被发现,处罚对象该是谁,该罚多少钱,都应该明确规定。”
面临困局
进门难认定难执行难
群租房治理亟需破局

  军安和平山庄小区的张先生去年曾“成功维权”过一次,但没想到今年夏天,这个群租房又死灰复燃。
  “我们小区挨着学校近,这些租户大多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学生,作息时间不定,经常制造噪音、乱扔垃圾,严重影响了我们这些正常的住户。”张先生说,2018年他多次向街道办和区相关部门反映,历下区住建局和姚家派出所依法对分隔的房屋进行了拆除,但一转眼,今年六月,恢复原样的房子又被分隔成七个房间作为公寓对外出租。  
  其实,不只是济南,综观北京、上海等城市的群租房整治经验,政府在群租治理过程中往往陷入了上述尴尬境地。
  打击群租虽付诸行动,但每次遇到检查,执法人员难以进门,最重要的是每次短时间执行之后,又将面临群租反弹的事实。
  如此一来便是,虽有政策,却“进门难、认定难、执行难”。当执行难成为一种常态时,相关群租政策的不被遵守也会变得普遍。
  对此,山东大学社会学专家张洪英认为,眼下对于群租问题,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通过行政程序介入解决矛盾,当群租问题主要通过政府的行政执法纠正时,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常是多个部门集中联合整治,但当这些政府资源无法跟上群租问题的同步增加时,群租因得不到遏制而出现更大规模的发展。
  “这往往导致一种‘选择性执法’,行政执法只能选择影响大、矛盾尖锐、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体性群租案件进行执法。”张洪英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