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全面启动建立林长制工作
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宜林荒山全部绿化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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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1月14日讯(记者 侯海燕) 13日下午,泰安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全面启动林长制工作。据了解,泰安市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做到“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实现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为全面建立林长制,泰安市将分级设立林长,在市、县(市、区)和功能区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乡镇(街道)、村(居)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市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各级林长分工协作,形成纵向齐抓、横向联动的聚合效应,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泰山、徂徕山、莲花山、牛山、蟠龙山、腊山等重要生态区域将设立市级林长,由市级领导担任。
  市、县(市、区)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责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等工作。市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据悉,坚持增绿扩绿、实现“绿满泰安”是建立林长制的主要任务之一,泰安市将实施荒山绿化攻坚工程,重点抓干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和城镇、重要风景区、重要水源地周边的荒山治理,实施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相结合,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宜林荒山全部绿化。加快生态修复,推进采煤塌陷地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培植绿色富民产业,推动林果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立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建立国有森林和湿地等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为提升资源管理水平,泰安市将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山头逐地块逐林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所有林地、湿地和古树名木都有林长或具体管护人员负责管理,并推广实行“民间林长”等有效做法,建立奖励等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形成社会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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