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选拔牡丹和谐使者两年选拔一次,每次10名左右
2019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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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1月21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牡丹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出台。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牡丹和谐使者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1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牡丹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牡丹和谐使者选拔范围包括在社会福利、扶贫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应急处置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
  牡丹和谐使者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获得齐鲁和谐使者称号并在管理期内的,不参加牡丹和谐使者评选。
  牡丹和谐使者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民政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本县区、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推荐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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