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台推动绿色殡葬建设方案,加快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
明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
2019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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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1月27日讯(记者 侯海燕)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满足群众安葬需求,有效解决大操大办、散埋乱葬问题。根据《意见》,到2020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
  《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即2019年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出台绿色殡葬建设规划,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2处乡级或村级绿色公益性公墓,无集中安葬设施的村(社区)要优先建设。到2020年,出台泰安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各县(市、区)、功能区分别建成1处县级示范性绿色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3处乡级或村级绿色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群众文明祭扫成为主流。
   到2022年,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群众殡葬需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普遍落实,散埋乱葬得到有效治理。
  《意见》中一项重点任务是加快绿色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划建设规模根据服务区域内年均人口数量,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计算,并预留一定发展空间。充分利用荒山瘠地、未利用地和传统集中安葬点,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型安葬设施。在建设标准上,坚持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不得违法违规建设“住宅式”墓地、豪华墓、活人墓。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要以骨灰入室安放、树(花、草坪)葬等方式为主;立碑安葬的墓碑要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每个墓穴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得大于60厘米。每亩地规划建设不低于200个墓位(400个穴位)。其中在传统墓地或者墓葬点,规划建设树葬纪念林,加快骨灰撒散纪念设施建设。
  据了解,绿色公益性公墓将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免费或者按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县市区要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办法,明确标准和要求,对建设、管理规范的进行奖补。
  此外,要严格治理散埋乱葬,2020年前基本完成对公路铁路主干道两侧及景区、村庄内外等重点区域散葬坟墓的迁移改造绿化或深埋不留坟头。泰山景区要会同泰山区、岱岳区对景区及景区周边现有墓地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分类施策,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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