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1月27日讯(通讯员 黄硕) 为了切实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面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福利,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2019年泰山市住房公积金泰山区管理部精心准备、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
公积金泰山区管理部通过汇总本区单位基本信息,对照已开户单位,排查核实未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确定催建催缴工作的范围。
再者,公积金泰山区管理部实行“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工作制度,采取电话通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工作方式,积极向各单位职工及其负责人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通过催建催缴,已陆续有企业到公积金泰山区管理部建立单位公积金缴存账户,新增缴存职工570余名,月缴存金额25万元;多家欠缴企业也制定补缴计划,补缴金额达1200余万元。
据悉,为了尽快将资金分配到每个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上,公积金泰山区管理部征管科加班加点及时完成这些企业的汇缴工作。下一步,泰山区管理部将加大催建催缴力度,深入细致做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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