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高新建设
2019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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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6日 星期五 编辑:陈鸿儒 组版:曾彦红 校对:王博文
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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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 宁 国 家 高 新 区
  新世纪广场上,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普及法治常识。
  本报济宁12月5日讯(记者 王博文 通讯员 郝海燕) 12月4日,济宁高新区“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新世纪广场南区举行,高新区15个部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为市民进行相关宪法知识普及,提高市民宪法法治意识。
  当日上午9点,新世纪广场南区聚集了不少市民,“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正在举行,15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宣传展板置于显著位置,并走入过往人群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宪法宣传,同时发放法制宣传手册、法制宣传挂历等普法宣传品,让市民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接受宪法知识。
  “宪法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和了解的,这个活动开展得挺好,能让我们老百姓来一次集中学习。”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今早过来广场锻炼身体,看到有法治宣传活动,就马上过来学习了解。“回家后还要将今天学到的知识同家人分享,让家人也提高宪法法治意识。”
  “希望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市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为建设平安高新奠定良好的基础。”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2月1日至12月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三个法制宣传教育月。接下来,济宁高新区各部门街道还将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七进”活动,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宪法法治意识,更好服务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
济宁高新区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日”暨“法院开放日”活动 参观+旁听,让学生感受法律威严
   本报济宁12月5日讯(记者 孔茜 通讯员 张波) 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12月4日上午,济宁高新区法院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日暨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的60名师生近距离感受法院、法官工作日常,深入了解法院职能、诉讼流程、智慧法院建设等情况,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当日上午10点,两辆校车缓缓驶入济宁高新区法院大院,车还未停稳,学生们便迫不及待地紧贴车窗向外张望,满眼透露着好奇。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数字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等地,就像完成了“探秘”任务般的学生们,则更加激动。
  “深深感受到法院是一个庄严而神圣的地方。”对于首次参观法院的初三学生盛诗妍来说,一切都既新奇又震撼,其中工作人员所宣讲的宪法的相关法律知识,更是令她谨记于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习宪法、提升法律意识对于学生尤为重要。”济宁学院附中教育集团高新校区初三级部主任孙韦告诉记者,为了使活动更具有教育意义,参观群体选为13-14岁正处于法律意识萌发,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初三学生。通过这次的“零距离”参观,庄严肃穆的庭审氛围、一丝不苟的审判人员、严谨规范的审判程序,可使学生在直观认识法院的同时,感受法律的威严与魅力,而图文并茂的宪法和普法教育课,则令学生们深刻认识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重要意义。
  据了解,此次活动通过实地参观、旁听庭审全过程、宪法和普法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通过直观展示、亲身体验和宪法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宪法、了解法院、了解法官,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同时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学生们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参观。 本报记者 孔茜 摄.
济宁高新区第四中学 “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
 □相关链接                               
学生变身“旁听员”,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
  12月4日上午,随着法槌“砰”的一声敲响,一起公开审理、当庭宣判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式开庭,60余名师生安静坐于旁听席处,认真旁听着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的各自陈述及对案件的举证,观看着庭审全过程。
  “旁听庭审真是太震撼了,我们都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我以后也想做一个法律工作者,来维护公民的权益。”现场不少学生说,虽然之前在电视上看到过,但是却从没有真实体验的机会。而身处庭审之中,则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法院庄严而神圣,法律就在身边。
  “旁听庭审要比书本的法律知识教学更加直观、真实、威严和神圣。”济宁高新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庭审所选取案件为危险驾驶罪案件,持续约10分钟,可让学生置身于具体审判场景之中,了解法定程序、熟悉法庭、亲近法律。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本报记者 孔茜

  本报济宁12月5日讯(记者 孔茜 通讯员 韩方倩 张圣熙) 12月2日清晨,济宁高新区第四中学“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升旗仪式中拉开帷幕,活动以“宪法小卫士”演讲比赛、宪法学习德育课堂、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宣传展示等形式予以开展。
  在德育课堂普法宣传教育中,老师与同学齐上阵,深入浅出的将理论阐述、旁征博引的案例分析和深邃犀利的对策思考进行讲解,使在场学生加深了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了解,明确了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校园的重要意义的理解。此外,学校还针对校园中容易出现的校园欺凌等违法现象,在显著位置进行了宣传,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危害,预防校园欺凌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济宁高新区第四中学本次“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非常丰富,除设有“宪法小卫士”演讲比赛、宪法学习德育课堂、升旗仪式中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宣传展示等活动外,学校还依托德育课堂进行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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