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垃圾分类进入立法程序
草案完成,2020年底前正式出台地方性法规
2019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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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城路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近日,《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公布,12月10日,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垃圾分类初步的立法草案已经完成,已列入2020年立法审议类项目,2020年底前将出台济南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夏侯凤超

非居民单位将差异化
分得越好收费越少

  记者了解到,经过2018年、2019年两年的立法调研,目前济南市垃圾分类立法草案已经完成,现已进入立法程序,明年年底前将正式出台。
  “根据上海、厦门等前期已经出台立法的城市,我们已经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回来以后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对符合济南市情况的进行采纳,不符合的进行调整,初步形成了草案。”济南市城管局生活废弃物管理处主任科员陈振华告诉记者。
  “这个法规的出台意味着整个垃圾分类的工作有法可依,对前端的居民、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会有强制性的要求,违反相关规定的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陈振华表示,垃圾分类不仅在居民方面有强制性要求,在投放、运输和处理方面,违反规定的都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即使立法出台以后,前期也是以引导为主。”陈振华表示,垃圾分类是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居民环保的意识和生态文明的理念提升,也需要一个培养引导的过程。
  同时记者了解到,对于公共机构和非居民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济南市还将制定区别化的收费政策,根据各单位垃圾完成情况进行不同的收费。“垃圾分类的正确率越高的,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就越少。也就是说垃圾分类分得越好,收费就越少。像未分类的混合垃圾,垃圾费是最高的。”陈振华表示。
有害垃圾处理完成闭环
厨余垃圾试点就地处理

  记者了解到,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在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现在有害垃圾已经建成了从前端投放、收集运输到末端处理的完整闭环体系,下一步将不断扩大前端投放的覆盖面。
  可回收物方面,济南市城管局已经配合商务部门对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行初步摸底,下一步将配合商务部门对再生资源可回收物体系进行完善和规范。
  对于其他垃圾的处理体系来说,现有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比较完善。厨余垃圾目前单独的处理体系还比较欠缺,现在已经在长清马山规划了末端集中处理设施,初步规划规模为600吨/天,正在进行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而在集中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之前,主要采取就地处理的模式。“10月份已经印发了就地处理的试点方案,在今年年底之前开展50吨/天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试点,明年上半年不低于70吨/天。”陈振华表示。
  据悉,对于厨余垃圾的处理,目前已经选定了全市20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器试点点位,同时建成了农村27处阳光房设施。“城区20个就地处理机器目前有6个已经落地,2个马上落地,剩下的12个已经进入招标程序。”陈振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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