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禁烟区域吸烟,要被罚款了
2019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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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12日讯(记者 李德领) 12日,《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举行。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历经近一年时间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审议修改,《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填补了菏泽精神文明立法的空白,是菏泽首部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专项地方性法规。《条例》共有6章22条,立足菏泽实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为解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悉,《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有6章22条,主要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涵盖禁止行为、鼓励行为、倡导行为、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文明创建宣传、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不文明行为劝阻等方面,努力做到既严格规范,又弘扬正能量、塑造新风尚。
  《条例》明确禁止二十九种不文明行为,涉及禁烟区域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踩踏绿地、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不文明养犬、违规使用远光灯、私设地锁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明确鼓励五种文明行为,包括慈善公益、扶贫济困、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等。明确倡导十四种文明行为。即文明举止、文明绿色生活、移风易俗、诚信经营、邻里和谐、尊崇英烈、尊师重教、文明就医、文明用餐、文明上网、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施工、文明如厕等方面,清晰列出文明行为主要内容。
  对于《条例》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并明确了执法主体部门,解决了“罚什么”和“谁来罚”的问题,如在禁烟区域吸烟;随地吐痰、大小便,乱倒污水、乱扔烟蒂、乱吐口香糖;踩踏绿地、攀折花木、乱摘果实;违规投放和处置垃圾;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以及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物体表面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或者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城市道路、公园等区域抛撒、焚烧冥纸、逝者遗物和其他丧葬祭奠物品;在禁止水域洗涤、游泳、捕鱼等;其他损害公共环境文明的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侵占公共场所,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产生噪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违规摆摊经营、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在幼儿园、中小学等周边散发商业广告、传单等宣传品;遛犬不束绳、不清除犬粪,携带烈性犬、大型犬出入公共场所;在机场、铁路、电力线路等周边放飞风筝、无人机等;燃放孔明灯;其他损害公共场所文明的行为,也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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