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车型不符违规闯禁区司机被罚款2200元记15分
2019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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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12日讯(记者 张泽文)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并在万官大街禁行区域“闯禁区”……近日,一名司机因触犯两项违法行为,被给予罚款2200元记15分、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11日10时45分许,驾驶员张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万官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龙潭路立交桥时,被交警机动大队民警查获。张某当时未能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依法扣留了张某的车辆。
  据民警介绍,在后续的执法检查中,民警发现张某持有B1驾驶证,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交警部门对司机予以扣除12分、罚款2000元处罚。由于万官大街属于重型柴油货车禁行区域,且张某也未能提供通行证,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警部门对司机予以扣除3分、罚款200元处罚。针对司机的两项违法行为,交警作出处罚2200元,记15分,驾驶证由B1降级为C1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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