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法院公开宣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20年0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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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文登1月1日讯(通讯员 孙文玉) 2019年12月27日上午,文登区人民法院对以朱常伟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涉案被告人多达26名,这是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被告人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宣判。
  被告人朱常伟为称霸一方,牟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黄帅、周进国等人,逐步形成以朱常伟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黄帅、周进国为骨干成员,以王林、邢超超、于洋、张康健、臧洪阁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非法采砂、敲诈勒索、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财产,维持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并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文登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朱常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罪名,对组织成员黄帅、周进国、王林、邢超超、于洋、张康健、臧洪阁等7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三年十个月。以聚众斗殴、包庇、伪证等罪名对孙熙凯、鞠伟浩、谭国川、谢锐、范立强等18名被告人依法定罪处罚。
  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宣判,宣判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快手APP进行现场直播,网友在线观看,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营造了强大舆论声势。
  此次公开宣判,惩罚了黑恶犯罪,弘扬了社会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彰显了我区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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